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其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参照生育保险规定,采取按限额、定额和项目付费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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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联系人:张海涛18310767199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计划生育规定的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其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参照生育保险规定,采取按限额、定额和项目付费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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